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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擅增审批事项延长审批时限 湖北省药监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

更新时间:2026-10-09点击次数:

原标题:严禁擅增审批事项延长审批时限 湖北省药监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

(记者曾莉、通讯员袁福国)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严禁擅增审批事项、擅设审批门槛、延长审批时限。

《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强调,严禁随意到企业检查、重复检查、选择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严禁违反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性措施及制度安排,不讲诚信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不兑现。严禁“清单”外擅增审批事项、擅设审批门槛、延长审批时限,不落实首办负责,推诿扯皮、延迟受理、超过办理,造成行政相对人多次往返、多次补充资料、重复提交资料。严禁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培训,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或陪同调研,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注册许可、审评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擅自增加不符合政策法规的附加条件,以排斥、限制外来医药产业投资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规收费罚款、索要赞助、借用占用企业人财物、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强行向企业推销产品和指定经销商,变相强制参加收费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等活动,利用职权影响参与、干预、插手企业产品推介、行业交流、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商业经济活动。此外,严禁懒政、怠政,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提交的报告、申请和困难敷衍塞责、简单地说“不”“不行”,故意拖延、逾期不回复。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企业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接受企业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审核查验、检验监测、稽查执法等事项,打探消息、请托说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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