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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宁国市公安局今天发布通报:2020年9月2日14时许,宁国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一名交警在宁阳西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曹某驾驶电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立即上前纠正教育。但曹某不服从管理,突然加速将执勤交警拖倒致腿部受伤。
目前,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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