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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29
点击次数: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上櫃通訊設備商康全電訊(8089)2024年3月爆重大利空前後,董事長任冠生、副董事長邱裕昌涉在禁止交易期間,分別利用員工和親戚帳戶賣股,以此避損各數十萬元。台北地檢署今(14)日約談任、邱等5名被告到案,經檢方複訊後,任冠生以300萬元交保,邱裕昌則以50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康全電訊爆重大利空內線交易,董事長任冠生(左三)、副董事長邱裕昌(左二)涉在禁止交易期間賣股避損,檢方複訊後分別以300萬元、500萬元交保。圖為康全電訊2020年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圖/翻攝YT/康全Comtrend)
據了解,康全電訊去年3月14日發布重訊,表示接獲澳洲客戶NetComm Wireless Pty Ltd的清算通知,NetComm將聲請清算重整;而康全清算帳務後指出,客戶清算影響金額為應收帳款美金62萬6000元,及依據客戶訂單備料之存貨金額為新台幣8628.6萬元,合計影響金額約新台幣1億603萬1000元。公司已於2024年3月全數認列損失,屬重大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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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康全電訊董事長任冠生、副董事長邱裕昌得知消息後,2人疑似在重訊公告前後的禁止交易期間,分別透過2名女職員和親友帳戶賣股,藉此各避損數十萬元。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7路搜索任、邱等5被告住居所及辦公室,並約談被告到案。
檢方複訊後,認定任、邱兩人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重大,諭知任冠生以300萬元交保,邱裕昌則以50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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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