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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4.9万元首付遭遇楼盘逾期交付,购房者能否退房?律师支招

更新时间:2026-10-30点击次数:

原标题:交14.9万元首付遭遇楼盘逾期交付,购房者能否退房?律师支招

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楼盘陷入停工、交付遥遥无期,购房者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回款项?近期,有购房者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反映其与开发商签订《湖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项目逾期交付已超过一年,现场处于停工状态,疑似“烂尾”。该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未果,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

购房者表示,其已依约足额支付首付款149271元,并缴纳了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开发商的长期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其诉求明确: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赔偿已支出的各项税费损失。

对此,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谷伟律师指出,从描述情况看,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提出的退房退款、索要违约金及赔偿税费损失的诉求具有明确法律依据。鉴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完全有权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支付违约金。

谷伟律师建议,购房者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一、全面梳理与固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附件、首付款付款凭证、已缴纳契税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税费证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证明、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核心支撑,务必妥善留存。

二、发送正式书面催告与解除通知。购房者可先向开发商发送《催告函》,督促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若催告后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责任,则应向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正式通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明确要求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返还全部购房首付款、支付相应违约金及赔偿税费等其他损失。

三、启动诉讼程序并申请财产保全。鉴于开发商可能面临资金链问题,为防止其转移资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购房者在向法院起诉时,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冻结开发商的相应资产,以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最大限度降低自身损失。

谷伟律师提醒,购房者可留意当地政府对“保交楼”等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查询该烂尾楼盘是否已纳入“保交楼”专班的工作范围,借助政策力量为自身维权提供支持。

(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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